为深入推进榴枣归乡工程,切实加强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山亭区委办公室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人才支撑工业倍增产业突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山办发〔2023〕10号)、《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名师名校长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山教体发〔2023〕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向社会公开引进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从事相关岗位的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重点引进长期从事一线工作的教师、班主任、校长。原则上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计算截止到报名申请当月)。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枣庄市外在编的教育工作者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枣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的人员;
3.曾受过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存在不合格等次人员;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设置
2025年计划引进名师3人,名班主任2人,名校长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17:00截止。
四、组织实施
本次人才引进由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一)个人申请。请按照要求提交以下5类材料,经本人签字、按红手印后,按顺序扫描生成PDF版,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岗位全称,发送至指定邮箱(stjyjzgg01@163.com)。
1.填写《山亭区2025年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引进报名表》
(模板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照片(正反面);
3.学历、学位(未取得可不提供)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证明;
4.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工作业绩材料(工作实绩、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
(二)资格初审。由山亭区教体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面谈评议。山亭区教体局会同山亭区人社局组织面谈评议(含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试讲、面谈等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通过专家面谈评议的,由山亭区教体局及山亭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察小组,前往其工作单位进行深入考察,重点对是否符合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进行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山亭区教体局组织实施,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未按时到场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根据个人申请、资格初审、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最终拟引进人选,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为拟引进的枣庄市外在编人员办理调配手续,为拟引进非在编人员办理入编手续。
五、待遇政策
(一)名师、名班主任享受的待遇政策
1.经评定,可按程序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照国家级、省级每人10万元、5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
2.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我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给予15万元的购房补贴;
(2)国家优质课一等奖获奖者给予13万元的购房补贴;
(3)省特级教师、教学能手、骨干教师(省级名班主任或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省级优秀班主任)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4)省优质课一等奖(省级班主任技能大赛一等奖)给予8万元的购房补贴。
3.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人才也可获得相对应奖励和购房补贴。
(二)名校长享受的待遇政策
1.经评定,可按程序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根据人才层次发放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具体标准如下:
(1)获得全国名校长、全国明星校长、全国杰出校长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的工作津贴;
(2)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的工作津贴;
(3)获得省级名校长、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工作津贴;
(4)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遴选为省教育家及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工作津贴;
(5)获得市级名校长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津贴。
2.引进后工作3年内(含试用期)在我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给予相应购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获得全国名校长、全国明星校长、全国杰出校长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15万元的购房补贴;
(2)获得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誉称号的校长、副校长给予13万元的购房补贴;
(3)获得省级名校长、省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称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校长、 副校长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
(4)获得省级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遴选为省教育家及教育专家培养对象荣誉的校长、副校长给予8万元的购房补贴。
3.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与上述同一层次人员相当的人才也可获得相对应的工作津贴和购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1.在人员引进期间,请报名人员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关注信息不及时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2.符合多项政策优待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公告中的以上和以下含本级,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山亭区人民政府网站。
七、咨询电话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632-8811791
点击查看
山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