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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滕州市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以下人员为拟录用人员(第一批),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向滕州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自202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
监督电话:0632-55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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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
原标题:2023年滕州市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公告(第9号)
文章来源: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ggtz/202308/t20230822_1742707.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