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山东滕州市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254人,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 9:00-6月3日16:00,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
为做好我市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现将2019年滕州市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点击查看岗位表》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从我市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滕州市在编在岗教师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 9:00-6月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31日11:00-6月4日16:00
报名网址: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engzhou.gov.cn/zzq/zfbm/rsj/),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31日11:00-6月4日16:00
滕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1日11:00-6月5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9年6月24日9:00—6月28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函﹝2016﹞2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9年6月3日(9:00-11:30;14:00-17: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北辛中路市政务中心b10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应聘人员确认完成。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及报名注意事项等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 资格审查
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取得)、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西藏籍、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