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196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vi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毕业学校+姓名”。如:“教师95+博士研究生+山东大学+李**”。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报名材料:①《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②《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③身份证扫描件;④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⑤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扫描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⑥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⑧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考试前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或其他条件要求的,提供与研究方向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成绩单等);
④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供就读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能够正常毕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参加面试时提供;
⑥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和信息登记表照片一致);
⑧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⑨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